内容提要: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】
一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是几个月?
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(即记分周期)为12个月,满分为12分,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,一次记分的分值为:12分、6分、3分、2分、1分五种。
二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从元月一日算起吗?
答:一个记分周期为一年,即从机动车驾驶证的初次领证之日起一年的时间。此后该驾驶员每年的记分周期都以此日期计算,而不是某些群众理解的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或者以年审日期计算。如某甲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4月1日,年审时间是5月份,则他的一个违章记分周期就应该是从上一年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,而不是从上一年的5月到第二年的5月。
三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周期怎么计算?
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(即记分周期) 为12个月,满分为12分,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 曰起计算。
四、道路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多少时间
《公安部令第123号》第五十五条: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(即记分周期)为12个月,满分为12分,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。
五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,记分周期为多长时间?
就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,你的所有违法记录的记分的累计数字,如果超过12分,就要重考科目一,如果超过24分,就要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;如果不到12分,对应罚款又已经交了的话,到下一记分周期记分就清零了。一个记分周期就是一年的初领日到下一年初领日之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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